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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想到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

热度 2已有 573 次阅读2010-12-4 09:11

       在最近的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的不开心的事情,让人烦恼,让人气愤。烦愤之间突然想到有一句古话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但是记不得是谁在哪里说的了,于是查了一下。

    原来这句话出自《孟子·离娄上》,也不是我记忆中的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而是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。

     这篇《孟子·离娄上》的原文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 孟子曰: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师旷之聪,不以六律,不能正五音。尧舜之道,不以仁政,不能平治天下。今有仁心仁闻,而民不被其泽,不可法于后世者,不行先王之道也。故曰: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足以自行。诗云: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。遵先王之法而过者,未之有也。圣人既竭目力焉,继之以规矩准绳,以为方圆平直,不可胜用也。既竭目力焉,继之以六律,正五音,不可胜用也。既竭心思焉,既之以不忍人之政,而仁覆天下矣。故曰:为高必因丘陵,为下必因川泽。为政不因先王之道,可谓智乎?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,不仁而在高位,是播其恶于众也。上无道揆也,下无法守也。朝不信道,工不信度,君子犯义,小人犯刑,国之所存者幸也。故曰:城郭不完,兵甲不多,非国之灾也;田野不辟,货财不聚,非国之害也;上无礼,下无学,贼民兴,丧无日矣。诗曰:天之方蹶,无然泄泄。泄泄犹沓沓也。事君无义,进退无礼,言则非先王之道者,犹沓沓也。故曰:责难于君谓之恭,陈善闭邪谓之敬,吾君不能谓之贼。”

    用现在的话解释就是说:孟子说:即使有离娄那样的眼力,公输子那样的巧技,不靠圆规和曲尺,也画不出标准的方形和圆形;即使有师旷那样的听力,不靠六律,不能校正五音;即使有尧、舜之道,不行仁政,不能使天下太平。如果有了仁爱之心和仁爱的名声,百姓却没有受到他的恩泽,不能被后世效法,是因为他没有实行先王之道。所以说,光有善心不足以搞好政治,光有好的法度不会自动实行。《诗经》上说:不犯错误,不要遗忘,完全遵循旧规章。遵循先王的法度而犯错误,这是从来没有的事。圣人竭尽了目力,接着用圆规、曲尺、水准器、墨线,来制作方的、圆的、平的、直的东西,这些东西就用不尽了;圣人竭尽了耳力,接着用六律来校正五音,五音就运用无穷了;圣人竭尽了心思,接着又施行仁政,仁德就遍布天下了。所以说,要想显得高,一定要凭借山陵,要想显得低,一定要凭借河泽;执掌国政不凭借先王之道,能说是聪明吗?因此,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。不仁的人处在高位,这会使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。在上的不依照义理度量事物,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,朝廷不信仰道义,官吏不信仰法度,君子触犯理义,小人触犯刑律,国家还能生存的,只是由于侥幸罢了。所以说,城墙不坚固,军队不够多,不是国家的灾难;土地没有扩大,财富没有积聚,不是国家的祸害。在上的不讲礼义,在下的不学礼义,作恶的百姓日益增多,国家的灭亡就没有几天了。《诗经》上说:上天正要颠覆王朝,群臣不要吵吵闹闹。吵吵闹闹,就是说话放肆随便。侍奉君主不讲义,一举一动不合礼,张口就诋毁先王之道,便是放肆随便。所以说,责求君王施行仁政,这叫恭敬;向君王陈述好的意见,堵塞他的邪念,这叫尊重;认为君王不能行善,这叫坑害君王。

    这里指的是圆规,古代木工干活会碰到打制圆窗、圆门、圆桌、圆凳等工作,工匠就已知道用画圆了;也是木工用具,是指曲尺,所谓曲尺,并非弯曲之尺,而是一直一横成直角形的尺,是木匠打制方形门窗桌凳必备的角尺。“
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,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、规则、做法、否则无法成功。

    孟子说的离娄,是传说中一个目力非常好的人,能在一百步以外看清楚一根毫毛的末端;公输子就是鲁班。孟子的意思是说,即便有离娄的目力,有鲁班的技巧,如果不用圆规或曲尺,也不能正确地画出圆形或方形。由此引申开来,就有了法度和准则的意思了。现在我们所说的规矩这个词,就是由此演变而来的。

    所谓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,也就是指凡事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法则,要循规蹈矩。社会生活和治理国家都需要有一定的法则和规范来治理。

    我们的各行各业、各个方面也都要有自己的规矩,没有这些规矩,各种行业也就无法进行。例如建造大厦,也要有一定之规,如必须先打好地基,按图纸、按标准施工,否则就会“楼倒倒”;在田径场上,长跑运动员必须听到发令枪响过之后才能起跑,如果不遵从这项规矩,整个比赛就乱套了;烹饪菜肴,先放什么,后方什么,掌握什么火候,也是有一定的程式的,否则,炒出来的菜就不是个味儿了;近来下班回家路是越来越不好走了,本来双向六车道的马路,变成了双向八车道,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,非机动车被排挤到人行道上,人行道上的行人走路都要左顾右盼,战战兢兢;红灯已经亮起,“马路杀手”脚下猛踩油门,风驰电掣般地冲过停车线,旁若无人扬长而去;我们上网不也有一定的规矩(制度)吗等等如此。皆是“不以规矩”又何以成方圆呐。

    古人经常结合个人的身心修养来讲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,用絜矩之道作为教化人们的根本内容。而现今我们的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,规矩已经有了很多,从过去的“无法可依”到“有法可依”。可是“有法必依”却成了一个核心的问题。做任何事都应有一定的准则约束才行,否则是做不成“事”的。古人尚且都可以,我们又何以不为呢。

    现在的规矩是制定了,有些还是大人物们定的。十分可笑的是:破坏这些规矩的也恰恰是这些制定规矩的大人物。而破坏起规矩来还堂而皇之的找来种种借口。更有甚者,不按规矩办要批评你,不按他破坏规矩去办事更要批评你。他们办事不是依规矩为标准,而是一个人的意志,个人的厌恶为标准。令人烦恼呀!

    有一句大家都知道的歇后语吧:破棉袄——里外都是(理)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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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 评论 (2 个评论)

回复 zhouping 2010-12-5 08:02
谢谢鼓励,我会更加努力。
回复 zhouping 2010-12-10 11:25
谢谢"dada"的鼓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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