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大姐:看了您的“建议”后我觉得是很有的道理。
我抱着好奇的心里,也去了一趟那个“查哈阳知青网”的网站。竟然发现我的一篇拙作也在那里。我的这篇文章最早是在2010年2月21日发表在我的日志里,后来咱们的网站办了个《兵团岁月文稿征集》时,我转帖在那里。因为要出50团的《文集》,2011年1月18日被金山大哥贴在了文集征稿里,金山大哥和我打过招呼。2011年网站改版,撤消了原来的“文稿征集”改成了“原创文学”,2011年5月17日我又贴在了这个栏目里。
“查哈阳知青网”是在2011年6月27日转贴的,在作者一览中写的“佚名”。我理解:佚名就是没有名,也就是无名氏了。原著中明明写着“zhouping”,可转帖的这位仁兄竟然说我是“佚名”。忽然间想到了电影“集结号”中“谷子地”的一句台词“从小爹妈都给起了名字的,怎么就都成了没名的了呢?”很是悲哀呀!
转帖者可能是个热心肠的的人,但是“你”一定要知道: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,那前提是你一定要尊重别人。我们是接受过传统的文化、经历艰苦岁月的洗礼、受过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一代不平常的人。一生的经历过可以用“艰难困苦”来形容。有这样的经历应当使能够我们学会尊重别人了呀。起码你要尊重我的父母吧,悲哀!
“你”可知道:文章没有名,就可以任人随便的转载,抄袭。由于“你”的过失行为使人家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。亏得文章还没有发现什么重大问题,不然的话,“你”老兄就要替我“背黑锅”喽呦。到那时候“你”就成了中国的“杜丘”“追悔莫及”啦。听我一句话:就此罢手吧,可别再干这些蠢事了。